由形容词构成的地名
这类地名组成的形式有二:
(1)由一个形容词构成的地名。它们所用的形容词,其范围包括颜色、新旧、大小、多少、长短、粗细、形状、味道、方位、数量、速度等。这类地名仅单独使用形容词,不与名词组合,表示人们对当地的印象或感觉。如沙雅县的阿克(大队)是白色之意;洛浦县的色热克(大队)是黄色之意;麦盖提县的博孜(大队)是褐色之意;鄯善县的克其克(大队)是小的意思;阿克陶县的托拉(村)是多的意思;库车县的乌尊(大队)是长的意思;疏勒县的莫其开(大队)是细致的意思;墨玉县的雅瓦(公社)是野生的意思;于田县的古则勒(大队)是美丽的意思;伽师县的艾格日(大队)是弯弯曲曲的意思。
(2)由两个形容词构成的地名。这类地名较一个形容词构成的地名为少,从文字上看不出它形容的是什么事物。如民丰县的康·色日克(村),“康”是宽广,“色日克”是黄色之意;墨玉县的赛克孜·帕且(大队),“赛克孜”是八个,“帕且”是分散的意思;乌什县的阿克·博孜(大队),“阿克”是白色,“博孜”是褐色的意思;泽普县的乌鲁克·明(大队),“乌鲁克”是大,“明”是千的意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