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山得名的地名
以山得名的地名,有两种表现形式:一是含有“山”字,一是不含“山”字。含有“山”字的县市全国有五十多个,如,钢铁基地鞍山市(辽)和马鞍山市(皖);煤炭基地双鸭山市(黑)和平顶山市(豫);山东避暑胜地的崂山县和湖南的衡山县;此外还有风景奇秀的三峡地区的巫山县(蜀)以及岐山(陕)、福山(鲁)、应山(鄂)、铅山(赣)、宜山(桂)、砀山(皖)、江山(浙)等县。形式上不含“山”字的,但却是因山得名的县市约有六十多个,比含“山”字的地名更多。如:山东的峄县(以峄山得名),古时的峄,指附属的山,今峄山是泰山的南支。山西的霍县(以霍山得名),古时的霍,指围绕大山的小山。河南的嵩县(以嵩山命名),古时的嵩,指“山大而高”者。此外还有五台(晋)、天台、普陀(浙)、峨眉(蜀)、阳朔(桂)、花县(粤)等县市,亦均以同名山命名。这些地方都是我国著名的风景胜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