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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语·述而篇第三十一

作者:古文学  时间:2017/12/17 16:25:20  阅读:次  类别:论语

陈司败问:“昭公知礼乎?”孔子曰:“知礼。”孔子退,揖巫马期而进之曰:“吾闻君子不党,君子亦党乎?君取于吴,为同姓,谓之吴孟子。君而知礼,孰不知礼?”巫马期以告。子曰:“丘也幸,苟有过,人必知之。”


注释:

  (1)陈司败:陈国主管司法的官,姓名不详,也有人说是齐国大夫,姓陈名司败。
  (2)昭公:鲁国的君主,名惆,音chóu,公元前541 ̄前510年在位。“昭”是谥号。
  (3)揖:做揖,行拱手礼。
  (4)巫马期:姓巫马名施,字子期,孔子的学生,比孔子小30岁。
  (5)党:偏袒、包庇的意思。
  (6)取:同娶。
  (7)为同姓:鲁国和吴国的国君同姓姬。周礼规定:同姓不婚,昭公娶同姓女,是违礼的行为。
  (8)吴孟子:鲁昭公夫人。春秋时代,国君夫人的称号,一般是她出生的国名加上她的姓,但因她姓姬,故称为吴孟子,而不称吴姬。

译文:

  陈司败问:“鲁昭公懂得礼吗?”孔子说:“懂得礼。”孔子出来后,陈司败向巫马其作了个揖,请他走近自己,对他说:“我听说,君子是没有偏私的,难道君子还包庇别人吗?鲁君在吴国娶了一个同姓的女子为做夫人,是国君的同姓,称她为吴孟子。如果鲁君算是知礼,还有谁不知礼呢?”巫马期把这句话告诉了孔子。孔子说:“我真是幸运。如果有错,人家一定会知道。”

评析:

  鲁昭公娶同姓女为夫人,违反了礼的规定,而孔子却说他懂礼。这表明孔子的确在为鲁昭公袒护,即“为尊者讳”。孔子以维护当时的宗法等级制度为最高原则,所以他自身出现了矛盾。在这种情况下,孔子又不得不自嘲似地说,“丘也幸,苟有过,人必知之。”事实上,他已经承认偏袒鲁昭公是自己的过错,只是无法解决这个矛盾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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